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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的通知

 

 

 


常食安委[2005]0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四月下旬,鼎城区武陵镇连续发生2起食品中毒事件,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教训深刻。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各类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搞好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地方的餐饮行业、学校食堂、公共消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企业,对虽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但卫生条件达不到标准,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停止营业。


  二、餐饮服务行业、集体伙食单位、公共消费场所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统一着装上班,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品制作车间;非营业时间要加强安全保卫,操作间要落锁并有专人看守。


  三、经营单位要严格规范食品、调味品的进货采购行为,做到专人负责,索票索证,建立完备的采购台账。食品仓库有专人保管,进出库食品有详细登记。


  四、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督促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学校食堂要搞好食品公示,建立进货台账,对食品仓库专人保管,进出库食品要有详细登记,明确采购人员食品安全责任,做好生产制作车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经营单位要做好食品公示,对肉品、蔬菜、米粉等主要食品要在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标明食品名称、来源、进货人、监督电话,供消费者知情和监督。


  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按规范生产操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监管责任单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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