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市直相关单位食品安全目标管理
考 核 办 法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评价市直相关单位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国家八部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食品安全办将分别在2006年7月和12月份组织对市直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将两次考核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作为市直量化目标管理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评先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评价遵守以下原则
(一)求真务实,评价标准科学规范;
(二)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三)以评促管,监帮促相结合;
(四)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五)狠抓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四条 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及指标(见附件)
(一)共同部分(45分)
(二)专业部分(55分)。
第五条 在监管区域和环节内,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予以追究,实行一票否决。
2006年区县(市)食品安全目标管理
考 核 办 法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评价各区县(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国家八部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食品安全办将分别在2006年7月和12月份组织对各区县(市)政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将两次考核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作为市政府双文明目标考核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评先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评价遵守以下原则
(一)求真务实,评价标准科学规范;
(二)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三)以评促管,监帮促相结合;
(四)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五)狠抓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四条 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及指标(见附件)
(一)领导重视(18分)
(二)工作情况(22分)
(三)业务指标(30分)
(四)乡镇食品安全(30分)
第五条 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食品安全工作评先资格。
附件:具体考核细则(用wps2003打开)
具体考核细则 ( wo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