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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食品安全网 - 试点方案 |
2006年常德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常食安委[2006]6号)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以及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贯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自律机制相结合,打劣和扶优相结合,从体制、机制、法制上逐步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以粮、油、肉、蔬菜、米粉、豆制品、卤腊制品、奶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启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添加剂、植物生长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工作,积极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蔬菜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扩大生产规模,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快蔬菜产业化进程;鼓励支持食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扶持食品企业创品牌,加快农村食品产业发展步伐;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开展种、养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相关单位要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 (三)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继续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禽畜、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新老十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肉牛的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要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积极探索和倡导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展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突出抓好儿童食品整治,加大对超标蔬菜的处理力度,加强酒类产品日常监管。 (五)加大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对餐饮行业特别是餐馆、个体门店、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食品摊点。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2006年8月底前,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2006年“十一”期间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五月份前要建立规范的信用体系建设文本,并根据其要求进行运作。二是促进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单位要根据市食品安全办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建设食品安全技术平台。完善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网络,进一步加强现有食品检测机构建设,逐步整合检测资源,明确各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的职能,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效能。四是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追究机制,并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相应的预案、制度。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5月25日至6月10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报送市食品安全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6月11日至11月20日) 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平行推进,逐步深化。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对蔬菜、畜产品、豆制品、水产品、食品工业产品、米粉、纯净水、餐饮业(流动饮食摊点)等重点食品以及大型市场、连锁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2006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办将结合全年目标管理考核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担负起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责任。要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食品安全责任,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对城中村、偏远地区和低消费群体聚居点食品生产秩序、市场流通秩序的监管,严禁业主为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窝点提供加工场所等便利条件,严厉打击地下窝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 (三)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和督导检查。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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