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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食品安全网 - 重要公示 |
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 | 各区县(市)食品放心办,市直有关单位: 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市政府安排,现就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食品放心办和市直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节前、节中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督导检查,要特别注意抓好农村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 2、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和验票索证制度。要切实加强蔬菜检测工作,做到先检测后销售,检测不合格的蔬菜一律销毁。生猪要进行定点屠宰,认真做好肉品检验检疫工作,严禁白板肉、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同时对肉品的贮存环节,特别是冷库要实施严格监控,严防病死肉品进入。要重点强化米粉、粮油食品、水果、酒类等节日重点食品的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3、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个环节各个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质监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督查,严禁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工商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卫生部门要搞好餐饮行业、集体伙食单位、学校食堂、宾馆、旅游景点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公示和采购登记台帐。畜牧水产部门要抓好定点屠宰场的肉品检验检疫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业、蔬菜、检测、屠管等部门要加强蔬菜检测,宰场管理等工作。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节日市场的供应。 4、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不生产、不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学校食堂、集体伙食单位和消费者集中的宾馆、酒店等单位要严格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人为破坏事件的发生。 5、请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于10月8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办。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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