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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市第10件实事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切实搞好2006年市10件实事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的全面完成,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考核验收的内容为常通字[2006]8号文件明确的市10件实事中的第10件“确保城乡食品安全”中的3个考核项目。具体考核指标按常核函[2006]1号通知执行。
考核验收的标准按市统计局印发的《2006年市10件实事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的通知》(常统[2006]14号)执行。
    二、考核验收的方法和时间
  (一)12月5日前,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要对市第10件实事“确保城乡食品安全”中的3个项目进行自查,填报“市第10件实事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1)、“市第10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申报表”(附件2)和“市第10件实事经费投入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经同级统计部门认定签字盖章后,于12月6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办将会同市统计局于12月8日至10日对有关区县(市)进行抽查验收(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抽查验收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核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二)区县(市)和“四区”完成考核项目的数据须同级统计部门评估、认定。
  (三)按要求全面准确及时上报。各地在11月底前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项目,可先报预计数,年底考核时再据实核准,年终考核数据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建国 电话:7256203 传真:7256999
  附件1:市第10件实事完成情况一览表;
  附件2:市第10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申报表;
  附件3:市第10件实事经费投入情况统计表 。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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