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食品安全(放心)办、市直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制度》已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信息 制度 通知
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印发
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是领导决策、部门监管和引导消费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增加对国家、省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送量,根据2007年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各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员要密切关注,全面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归纳、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把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动态监管信息、重大专项行动以及预警信息等,及时上报下达。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范围
1、年度、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食品检验检测(含抽检)结果;
3、食品安全监管重大信息;
4、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的重大食品安全活动;
5、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重大举报案件交办、督办情况回复;
6、上级部门要求和其它需要上报的有关信息。
三、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要求
1、信息要准确;
2、信息要及时;
3、信息要共享;
4、信息要扩量。除按规定上报有关报表、信息外,每个单位每月至少要有1-2条本单位的动态监管信息。
四、考核与奖惩
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已纳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内容之一,市食品安全办将按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对于信息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结合全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授牌奖励和表彰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