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已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会议 制度 通知
常德市食品安全办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印
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制度
一、为了及时交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更好地协调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由市食品安全办负责组织,一般由市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人主持,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主持。
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由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蔬菜办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需要时扩大到其它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市食品安全办临时召集。
五、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是: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交流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对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后实施。
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采取专题会议、交流会议、现场会议、学习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七、市食品安全办应在5个工作日前告知成员单位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
八、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把各成员单位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会议的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