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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 核 要 点 |
计(扣)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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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24分) |
5、建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
好 (3.3-4分)
一般(2.5-3.2分)
差 (0-2.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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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上报阶段整治情况小结、工作总结、整治工作动态信息。 |
好 (3.3-4分)
一般(2.5-3.2分)
差 (0-2.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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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指
标
(64分) |
一、农产品整治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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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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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对种、养殖户源头的监管,无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基本无使用违禁农药、鱼(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现象。 |
好 (1.7-2分)
一般(1.3-1.6分)
差 (0-1.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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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关镇各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建立蔬菜检测点,开展农残检测工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8%以内;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
好 (2.5-3分)
一般(1.9-2.4分)
差 (0-1.8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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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对农业、养殖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建立农业、养殖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台帐,无违规生产、销售早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违禁鱼(兽)药。 |
好 (2.5-3分)
一般(1.9-2.4分)
差 (0-1.8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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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食品整治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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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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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对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的查处行动。 |
好 (1.7-2分)
一般(1.3-1.6分)
差 (0-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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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标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取得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严格审查条件,实施动态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
好 (2.5-3分)
一般(1.9-2.4分)
差 (0-1.8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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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 核 要 点 |
计(扣)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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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指
标
(64分) |
3、严格对小作坊的监管,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
好 (2.5-3分)
一般(1.9-2.4分)
差 (0-1.8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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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通领域食品整治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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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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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杜绝“三无”食品、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无“QS”标志食品和超期变质食品。 |
好 (1.7-2分)
一般(1.3-1.6分)
差 (0-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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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和强化对农村集市的管理,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护组织网络。 |
好 (2.5-3分)
一般(1.9-2.4分)
差 (0-1.8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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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指导市场、超市、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安全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城区内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
好 (2.5-3分)
一般(1.9-2.4分)
差 (0-1.8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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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餐饮消费整治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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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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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严格发放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开展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和小型餐饮的食品卫生监管,对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彻底解决城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无证无照经营问题。 |
好 (1.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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