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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503号令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8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77号)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重点治本”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防线”的意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切实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改善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省市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食、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米粉、饮料、调味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重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现象,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大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坚决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倾销的势头,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08年基本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到今年7月底止,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村(社区)100%建立起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站,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并开展工作。
(二)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市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经营档案和信用监管档案建设。市本级要在年底前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和公示授牌。
(三)全市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食品连锁超市农产品市场准入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4个,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28个,地理标志2个;全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水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8%以内;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
(四)全市县城以上全部实现机械化定点屠宰,进点屠宰率达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8%,县城以上所有猪肉生产加工企业、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五)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建设,鼓励食品流通企业在农村乡镇、行政村开设食品超市和食品销售示范店。力争年内实现农村乡镇食品超市普及率70%,行政村食品销售示范店普及率60%。
(六)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管理,规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无证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七)流通环节的商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市城区“新一佳”、“家润多”、“大润发”等3家大型食品超市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并投入运行。
(八)市、县市区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全市所有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材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实现全覆盖。流动食品加工摊贩要实现规范管理。
  (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0%得到查处,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完善水稻、蔬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及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农业精品名牌。在继续加强政府监督性检测机构建设的同时,引导市场、基地建立自律性速测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同时,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农产品认证认可体系建设。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对农业产地环境进行定位监控,严厉打击向产地超标排放工业“三废”的违法行为,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监管。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建立农资四级连锁直供体系、完善农资经营诚信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行为。以落实入市农产品进货查验、基地与市场产销对接、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为重点,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加强产地环境分类分级管理、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质量流转、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完善从产地到市场各个环节的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4、深入开展“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农业部(第632号)公告要求,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高毒农药的危害性,自觉放弃使用禁用农药。有计划地组织好禁用农药的收缴和销毁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禁用农药隐患。
5、深入开展“瘦肉精”等禁用兽用饲料添加剂及禁用兽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再受“瘦肉精”危害;要运用《“瘦肉精”专项整治告知书》的形式,通知到每一个生猪养殖户,饲料销售户和饲料加工户;要加大跟踪监测力度和上市检测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确保上市猪肉安全。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
  1、加强28类525个品种的食品生产企业强制许可工作,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查植物油、米粉、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饮用水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5、加强定点屠宰工作。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专项整治,实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牛肉注水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三)强化食品流通秩序整治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借鉴和推广有关地方经验,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开展“食品放心示范超市”、“食品放心示范市场”、“食品放心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街”等创建活动。
 (四)强化餐饮消费监管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3、严格农村较大规模的聚餐管理,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要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赈酒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摸索出实用的经验。
4、做好学校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强化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加强学生食堂硬件设施建设,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施,建立健全快速检测制度。落实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鉴于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把农村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
1、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安全卫生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2、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                                
3、 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农村协管员队伍建设,摸索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发挥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维权联络站的作用。
 (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现状进行风险评估,研究制订相应监管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职责到位。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做好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兵把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要借助计算机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和诚信体系建设。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4、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
(七)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2008年7月15-25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 2008年7月25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办(传真:7203585,e-mail:sab9999@126.com)。   
  (二)集中实施阶段,时间为2008年7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专项集中整治活动4次以上,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12底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于2008年1月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市食品安全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每个月底要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督查是实施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督查的重点是:既往工作中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问题;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搞好督查。工作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主题词:  食品安全△  整治  方案  通知
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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